网络营销的误区

网络营销的误区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而在网络营销中,网络和商务网站是营销活动的主要承载者。因此,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和发挥。不仅成为了信息交流和传输的工具和载体。而且成为了现实商务交易的空间和基地。 

  ·营销的主体不同 

  在直复营销中,营销对方的主体是未知的。是“无目的的寻找”。其销售对象多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销售目标。销售的产品多以生活资料为主。 

  网络营销的营销主体可能是未知的,但更多是已知的。未知的客户或信息,尚可以通过网络资源的整合变成已知的。不仅是已知的,更是互动的、可交流的。顾客在营销过程中的地位已经发生了明显的、重大的变化,成了营销活动的主体。 

  网络营销的销售目标,可以是个人但更多的是企业、组织或集团。因此,网络营销销售的产品,类别广泛,可以是生产资料,也可以是生活资料,且数额巨大,效果显著。 

  ·营销依托的主要手段不同 

  直复营销依托的主要手段是“名录”。靠名录的传播和无明确目标的扩散,进行产品的销售。尽管在直复营销中,将数据库作为了技术支撑系统。但是,只是利用其从大型数据库所获得的客户资料,去编纂名录,进行名录细分、名录租赁和对客户进行静态分析。数据库管理的基本法则:RFM法,也只是对顾客购买的近期性,购买频率和购买币值进行分析。数据库的功能和作用根本没有得到发挥。只是一种局部功能的应用,好比高射炮打蚊子。浪费了相当多的资源。 

  网络营销所依托的主要是网上信息的传递、扩散,对接,从中去捕捉商机。商务网站的大型平台,可以让客户自主的、有选择的、能动的去实现买、卖双方的最短路径连接和最快速度成交。不仅如此,在网络营销中还可以主动的、智能化的进行客户分析、客户跟踪和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因此,网络营销的效果、功能和作用都是直复营销无法比拟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断然的说:网络营销根本不是直复营销! 


  4)网络营销不是“虚拟营销” 

  有人说:网络营销是“虚拟营销”。其实,这种说法也是值得研究的。这是错把网络的特点和网络营销的特点等同和混淆了起来。不错,我们在开展和进行网络营销的过程中,是在网络的“虚拟”空间进行的。但是营销活动的本身,确是事实在在的。 

  因此,可以说:网络营销是在虚拟空间进行的实在的商务活动和商务交易。是陆地商务市场的网络化转移和网络化发展。这里,我们不能用网络的特点替代和等同网络营销的特点。澄清这一点对于加快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广和普及网络营销知识,扩展网络营销的应用领域和应用范围,具有重要的意义。 


  5)网络营销不是整合营销 

  把网络营销和整合营销等同和混淆起来,是当前网络营销中的又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整合营销是兴起于美国的一种实战性较强的可操作性的营销理念。其核心理念是:建立品牌定位,然后“设计战略,支配资源,使公司各部门的力量与不同的营销功能------销售力量、广告产品、管理市场研究等部门的共同工作和内部协调。实现从“任知到购买”。 

  在这一点上,菲利普·科特勒指出:“公司所有部门为顾客利益而共同工作时,就是整合营销”。美国广告代理商协会则更加明确的指出:“通过对不连续信息的有机整合,提供清晰稳定和最大化的沟通影响”。这就是整合营销。 

  这种整合营销理论在当时,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它反映了营销理论体系重心的转移。和4P理论向4C理论的发展要求。介绍和传播到我国以后,对推动我国营销理论体系的发展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内部协调的营销机制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这种营销理念已经表现出种种的乏力和不适应。试想,我扪的许多企业其内部管理机制是健全的。是能够做到“公司所有部门为顾客利益而共同工作”的。无论是“金鸡鞋油”,还是“飞鸽自行车”,为什么这些当年叫得响的品牌,全一个个败下阵来?固然这其中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但那种内部封闭的整合营销理念的仓白和乏力是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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