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保护遇到域名抢注和域名恶意抢注是很头疼的事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营销策划网
很多企业都会遇到一个问题,准备注册域名的时候,发现这个域名已经被注册了。但是某些被注册的域名可以通过域名仲裁拿回属于自己的域名,但是另外一部分域名企业则不得不高价买回自己的域名或者换掉当前的准备使用的域名。那么,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什么呢?域名抢注和域名恶意抢注有什么区别呢?
域名投资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不能等同于恶意抢注,两者应明确区分。
域名投资要求投资人具有前瞻性的战略眼光,进行创新性词汇的域名注册。伴随互联网的发展,对简短易记词汇的需求日益高涨,投资人之前研究注册的创意词汇,便可能带来正当收益。
域名抢注和域名恶意抢注的区别
而恶意抢注则是寄希望通过注册与他人商标商号相同或相混淆的域名,向相关民事权益所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域名,甚至利用域名仿冒民事权益所有人相关品牌产品,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对于前瞻性的创意域名投资不乏案例。2003年11月,淘宝网就“淘宝.中国”域名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将争议域名作转移处理。而注册者义乌某公司认为,“淘宝”作为一个创意词汇,在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淘宝”这一通俗词语享有在先独占权利的情况下,该公司有完全的权利将其注册为中文域名并使用在网络经营活动中。专家组经过调查并裁定认为,国家商标局于2003年7月24日正式受理淘宝网提交“淘宝”商标的申请,而争议域名的注册成功日期为2003年7月7日,早于商标申请人在中国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日期,更早于淘宝网在申请获准注册后可能实现实际受让上述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最终,仲裁机构驳回淘宝网投诉,“淘宝.中国”依旧归注册者义乌某公司所有。
但另一方面,恶意抢注导致的商标侵权案例也时有发生。2005年12月,淘宝网发现“淘宝网.中国”被广东某公司抢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专家经查证后认定,广东某公司在不享有任何在先权利的情况下注册使用争议域名“淘宝网.中国”,并故意在其提供的服务“淘金寻宝网”上突出“淘”“宝”两个字,其意图明显是为了利用淘宝网的知名度谋取不当商业利益。“淘宝网.中国”经最终裁决转移给投诉人淘宝公司。
域名抢注是域名投资的一种方式,也是很多域名投资者获得经济收益的重要方式。但是域名抢注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域名的恶意抢注不仅得不到预想的收益,甚至会给域名持有者带来经济损失,所以域名抢注有风险,域名投资需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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