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在"艳照门"幕后的网络角力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邱瑞贤
“你今天看了吗?”据说这是目前最新的流行语。今年春节前后,在讨论得最火的天涯论坛上,网民们戏称除了被雪灾困在路上的人们以外,其余都守在“搜网”的阵地上。在论坛上,一个从1月28日就从香港网站转来的帖子引来了如潮的留言和回复,至今高居建站以来的“第一高楼”。 截至昨日为止,半个月间一个帖子已有逾3000万的浏览量和17万多的回帖量。 “让讨论回归到事件本身的原点吧。”有学者提出。日前,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在本年度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强烈谴责近期个别网站借有关香港艺人所谓“艳照门”事件的报道及信息传播之机,肆意传播相关色情乃至淫秽照片的行为,并责成百度网就其在“艳照门”事件中的表现向社会公开道歉;而就在同日召开的重庆市公安局长会议上,当地宣布将对网络色情和不良信息网站进行严查。 最新的行动在昨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属违法。 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相对的是,大批网站早已经在事件传播过程中获得惊人的利润,有视讯网站自称由于事件提高访问量20%半个月就增收了数万元的广告费。从那扇从1月底开始喧嚣至今大半个月的“艳照门”中,越过纷纷扰扰种种关于娱乐圈和明星道德的讨论,人们也许都忽略了一种在疯狂传播幕后的商业角力,以及一直在跃跃欲试的互联网营利模式。 “在这个秩序良好的文明社会,在网络上用散发艳照的不道德行为去攻击另一种不道德的行为,难道不是一种恶性循环?”昨日,记者看到一位网友发帖说,他在自省。一起网络事件,不仅以惊人的速度和广度席卷着现实社会,也促使现实社会必须以更新的角度来审视反省其发生和演变本身。 “北天涯”、“南高登”崛起 用天涯资深网友“紫吡咯”的话来说,在“艳照门”事件中,天涯论坛可谓“凭借完美操作成为事件中最大受益者”。他认为,事件发展至今,已连续10多天占据香港各主要报章的头条。因此造就了两大网络社区的崛起——人称“北天涯”、“南高登”。 事实上,在整批照片最初流传的时候,天涯论坛并不是唯一发布这个消息的论坛——“黄不过猫扑,正不过新华,快不及高登,牛不过色情论坛。”网友们说。 2008年1月29日,天涯小区会员以“香港讨论”的名字转贴有关资料,此后大陆网民大量留言,高峰时期达到3分钟一页,成为天涯小区建站以来回帖速度最高的主题。截至昨日点击率超过3000万,回帖数超过17万,成为天涯小区建站以来最热烈的一个讨论帖。其间也并非没有“风波”——2月8日近下午6时至8时,该帖子一度被删除,页面显示“此帖不存在,请确认!”对此,版主“喜碧”于晚上8时13分澄清版主并无删除主题,翻查纪录也未能找出是谁进行有关操作,天涯网友则推断是天涯小区管理层、小区编辑或黑客所为。不久后版主“喜碧”恢复讨论帖子,再次引发激烈讨论。 因此“紫吡咯”认为,在风波中“斑竹(版主)的操作简直是鬼斧神工惊天动地,实在可以作为实例,上教科书,作为优秀论坛斑竹必须进修的课程。” “高登”论坛则是另一个借事件大放异彩的网站。本报记者在香港了解到,2008年1月30日,在事件刚开始不久,“高登”已成为雅虎香港搜索数量排行榜第三名,是全港最高排名网站,而第一及第二名则分别为事件的主角陈冠希及钟欣桐。“高登”门下本来名不见经传的两个频道分别出现超过每日10万的浏览量,高登讨论区更因为流量过大造成阻塞而频频“熄登”(暂停运作)。 网民疯狂“搜网”致昏迷 成千上万的网民成了终日蹲守在电脑前的忠实受众。一周前,有香港媒体报道当地掀起疯狂“搜网”热潮,一名中年网民在抱病的状态下不惜花费逾十小时搜寻,终因体力透支过度,大叫一声后晕倒,惊醒家人报警送院急救。 除了两个猛然崛起的论坛外,因事件而成为“重灾区”的不少网站同样引人注目。如百度网站的“钟欣桐”贴吧在2月初就一度遭到网民围攻,起因由于该贴吧“吧主”为维护钟欣桐的名誉而贸然发言,并以粗俗语言攻击在另一网站聚集的中国留学生及海外华人,造成不满网民进入贴吧进行大规模“爆吧”行动,并威胁要求当时在职“吧主”“下台”。 整个贴吧瞬间被垃圾帖子淹没,原“吧主”在2008年1月31日当晚主动辞职。后一任“吧主”丝毫不理会抗议而导致“爆吧”激化,网民进入贴吧发表不满,并在投诉区要求罢免吧主。此位“吧主”最后因其账号被盗而结束“吧主”身份。 原来在重庆建立了一个陈冠希论坛的“坛主”最终准备删除。“本来想要做一个有教养的希迷(陈冠希的歌迷)网络聚集地,现在看来只有关门了。”让他哭笑不得的是,他的网站论坛本来是个人网站,但自从“艳照门”事件之后,他每天都要用两三个小时来为论坛“打扫清洁”,这几天来他发现即使自己不停地删除图片,仍有好事者孜孜不倦地把一些陈冠希与女明星的祼照或者视频发到论坛上来。 就这样一个从来没做过宣传的小网站,访问量却激增至去年同期的100倍,“每天达一万多人”。 网站一月增收数万广告费 在北京举办的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公报中,指出在对此事件的报道与传播中,个别网站的所作所为不仅超越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也超越了法律底线。尤其是个别网站利用搜索引擎、论坛、博客、相册等方式,大量传播名为“艳照”、实质上大多属于色情乃至淫秽的相关照片,使互联网一时间出现了一股群体性传播淫秽照片的浊流。 为了提高访问量而不断“踩雷”,背后的支撑是利益。大量提供视听节目的网站、博客、播客和点对点网络成为了事件的传播主渠道。据统计,目前中国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已达6万多家。这些网站是事件幕后的另一个受益者群体。半个多月以来,只要是与事件中人物有联系的视频网站,访问量全都扶摇直上,随之而来的知名度和广告收入大幅增加。一名重庆的视讯网站老板自称,由于通过“艳照门”事件提高访问量20%,他当月增收了数万元广告费。 记者发现,这一个娱乐事件,赫然已经成为网络的一个营销案例。一名网友发文指出,“‘艳照门’事件堪称经典的网络互动营销教材。它所释放的影响力,不但让企业注意到引导网络舆论的重要性,也给网络营销策划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案例课。” 有网友更指出,该事件“首先在媒体的选择上,没有像上次刘嘉玲艳照事件那样仅找一家纸媒周刊爆料,那样的话,极容易被捂在被窝里——被‘全面’封杀;这次选择了新媒体——网络,并且采用的是病毒营销的模式,利用人性的弱点,一传十,十传百”。通过免费的互联网传播造舆论,树品牌,把“艳照门”演变成一场全世界范围内的商业营销事件。 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博弈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贵国教授认为,这起事件折射出保护互联网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权的两难境地。他认为,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言论自由,但个人隐私权是绝对需要保护的。 “‘艳照门’事件的照片虽然本来是几个人自己的私隐,可是在它流传开来之后,却变成了公众可以共享的资源了。”资深媒体人梁文道认为,事件可以与偷看别人日记对比。“假如有人偷来别人的提包,发现里头有本日记,然后拿去给朋友甚至朋友的朋友传阅。这样做对不对呢?当然不对!第一个人是偷窃,其他人则侵犯了他人的私隐。”他认为,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肯定不会觉得翻阅他人日记是对的,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另有一项不成文的常规和习性,“而且极不同于目前的法律观点,即任何上得了网的信息都是属于公众的。” 事件发展到现在,关于其本身的道德法律探讨,以及对教育界蔓延影响都已告一段落,人们开始集中思考如何避免下一次类似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趋利的目的,另一方面却是目前法律还有相当大的空间,网络传播的威力“有出现失控的危险”,中山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伟民坦然表示他的担忧。 “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未对公民浏览淫秽信息作出处罚的规定。”有法律专家认为,从法学理论上来讲,个人浏览淫秽信息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大,仅仅反映其个人的思想比较低俗,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而不应该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个人浏览甚至下载,只要不是为了营利目的,不是为了传播扩散,公权力不应该过多地干预私生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说。 “从全球范围来看,法律的制定都落后于犯罪技术的发展,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现行的网络犯罪甚至找不到可以依托的法律。”王贵国认为即使是在香港,也很难对这次的事件进行界定。“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各国对于互联网的管理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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