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村走红案例及营销批判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但现有绝大多数网络广告的效果,连信息展示的目的都没有实现。因为,电视媒体还有视觉和声音对受众形成的强迫性,而网民早已对毫无新意的网络广告高度免疫形成了习惯性视觉规避。
难道,雪村现象之于营销学界,真的仅仅只是一个特例?
回顾雪村案例:
当时的情况是,一个公司几十人,只要有一个人看了或听说了那段《东北人都是活雷峰》的Flash,那么一天内,办公室里所有人就都会知道这件事,然后呢,每一个人又在一两天内传递给另外的几十人,由此放大开去,于是,雪村红了,红到地球人都知道。
原子弹爆炸威力之所以强大,始发于一个高速质子轰击另一个中子,使其裂变为另外两个高速质子,各自再轰击一个中子……不断放大下去,从而形成另世界惊骇的爆炸力。
核心是什么,也是裂变的传递,而这种裂变仅为一个裂变为两个,远逊于雪村案例中一个传递到几十个的规模。
所以我们看到,雪村案例的精髓,在于其形成了迅速而广泛的信息传递。
所以,网络之所以没有成为主流的广告媒体,不在于其受众不广(7950万受众),不在于其自身信息传递不畅。
而在于营销学界仅仅套用了传统媒体的营销模式,把重点放在了信息展示,而这恰是网络的弱点。
网络之所以没有成为主流的广告媒体,在于营销学界没有充分应用网络信息传递高速性和互动性这两大网络基本特质。
三.无论不能还是不为,是否都是营销界对广告主的失职?
或许我们很难重现雪村分文未付而一夜成名的营销经典,但起码,我们可以为广告主节省相当大数额的广告费用甚至是绝大多数的广告费用,因为,对网络的信息高速传递性和互动性的运用, 使广告主不必为这个人数远超出直接受众的被传递群体支付任何广告成本。
而无论电视广告还是报纸广告,信息的投递目标绝大多数都只是直接受众,也就是说,广告主需要为每一个受众支付广告成本。
网络媒体可以实现良好的传播效果;
策划得当的话,网络媒体可以为广告主节省绝大多数的广告费用;
我们尚没有做到;
是营销界不能?
还是营销界不为?
无论不能还是不为,是否都是营销界对广告主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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