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拼抢网店管理权遇阻:新规缓行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王新磊
8月强推管理新规缓行 本报记者 王新磊 实习记者 杨卓卿 北京报道 在工信部忙于“三定”之际,工商总局发布的网店管理新规,遭到部分网民自发的“舆论狙击”。原定于8月1日开始在北京强制推进的网店新规,被迫缓行。 北京市工商局7月9日通过媒体称:8月1日起,北京网店必须办理执照,并称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拥有查证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手段,将“发现一家,关闭一家”。 但20天之后,网店新规由“必须办理”改为“不会强力推行”。 网店新规惹争议 2008年3月17日,电子商务的原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与工业部合并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到7月底,新成立的工信部都在忙于“三定”。 就在此时,工商总局在北京试点推行网店新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北京市工商局解释说:8月1日起,北京网店必须办理执照。 7月17日,迫于压力,北京市工商局暗示“网店新规将不会强力推行”,与此前“发现一家,关闭一家”形成鲜明对比。此番表态被相关企业及专家认为是工商系统做出让步的重要标志。 但就在第二天,形势又陡然生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长春考察时称:北京网店试点是为全国推行做准备。工商总局的急进,引发了更大的争议。 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网店新规会让电子商务后退10年。被称为中国电子商务之父的6688总裁王峻涛也公开表示:“意见的出台肯定会扼杀大量个人卖家的积极性。因为在现有的法规体系下,他们办理涉及零售的证照是比较困难的。”著名新经济专家姜奇平说:“C2C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起步期,对它的发展应该多鼓励、多扶持,目前不宜过早加以严格的规范。” 事实上,对于周伯华的表态,就连各地工商局也反应不一。虽然海宁市工商局甚至已经开始执法,制造了所谓“全国首家查处无照网店”一案,但是湖北、南宁、温州等地工商局表示:现在实行网店执照制度意义不大。 7月29日,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网络零售产业环境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呼吁,网店新规宜采取免费备案制,而非收费许可制。同时,与会专家还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对各地政绩冲动下的行政行为予以规范。 在各方热议之际,工信部始终保持沉默。7月31日,工信部新闻处有关负责人也未就此问题回复本报。” 网店管理权成“香饽饽” 2008年3月17日,电子商务的管理权随原主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和工业部一起合并到新组建的工信部。 在工信部组建一个月后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还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应树立新的视角,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态度来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发展。” 这个比喻很是形象。就连国家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也把对电子商务的管理写进去了,明确写明是“研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电子商务的秩序,而不是“制定”。 我国的电子商务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如果对电子商务的管理严厉或者过于超前,反而会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导致产业发展失去生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信息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婉言批评“网店新规”。 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公关总监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的管理归属于工信部,已经是共识。工商总局拼抢网店管理权,无疑会制造多头管理。对于工商总局的做法,只能从部门利益来理解。” 截至2月份,我国网民数达2.21亿人,超过美国居全球首位。据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DCCI)于2008年7月份发布的报告称,中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迅速发展,今年上半年电子商务支出增长了近60%。 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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