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封杀支付宝等应用背后:商业博弈和开放原罪
来源:中国网络传播网 作者:刘璨等
新浪科技 王若涵 刘璨 李何冉 新年将至,微信里充斥着红包的年味,但这个在微信看来“趣味互动、表达情感”的方式却暗藏杀机—自家地盘,他人不得染指。 从封杀支付宝红包开始,微信一路封锁了支付宝付款功能、虾米音乐、天天动听和网易云音乐。下一个会是谁?这是腾讯的系统性战略,还是简单的技术决策?局外人不得而知。 但毫无疑问的是,那个扬言要做大生态系统的微信,现在突然改变了面孔。 封杀始末 2014年春节前夕,微信一个20人的团队推出了应景之作—微信红包,从此爆红。媒体上曾疯传着微信支付用户因此一夜破亿,也是这个简单的功能击中了人性,成为微信圈存移动支付用户、增加社交玩法的重要产品。 同样的时间,到了2015年,正值微信红包新一轮紧锣密鼓布局之际,阿里上线了支付宝新版“亿万红包”,增加了新春红包功能,推出了四种玩法—个人红包、接龙红包、群红包和面对面红包,同时开放了分享到微信和QQ的接口。 但不幸的是,这个接口存活不到半天,就被微信一手掐断。微信方面就封杀支付宝红包回应称:“微信红包是好友之间的一种趣味互动,表达情感的方式,我们绝不容许有人打着红包的名义进行朋友圈恶意营销。” 而最后一句则叫板阿里道:“等什么时候阿里系接入了微信支付,我们再来谈这个问题。” 至此,微信的口吻中已经带上一丝火药味。仅几个小时过后,微信平台上商家开设的店铺便开始无法使用支付宝收付款,同时平台上所有与支付宝相关的链接或请求全部被屏蔽。而支付宝一方则表示,单方面并没有屏蔽微信平台商家的任何接口调用请求。 紧接着,阿里系的虾米音乐、天天动听的用户发现,也无法将歌曲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这一次,微信方面给出“封杀”的理由是:由于用户分享的内容存在安全隐患。不过,对于这种安全隐患的指认有何证据,微信方面并无任何说法。 在网友们纷纷认为,腾讯和阿里的撕逼大战一触即发之时,下一个受伤的却是巨头之外的产品—网易云音乐。 对此,网易云音乐幽怨地说道:“地盘是微信的,腾讯也有自己的音乐应用,他们也不想失去市场份额,他们还要继续卖绿钻,他们有自己的无奈,他们有自己的理由,不怪微信,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网友们有些坐不住了,不少用户评论称:“即便如此也不用QQ音乐,大不了弃微信而去。” 截止北京时间2月5日凌晨3点整,新浪科技发起的“微信封杀支付宝等应用,你怎么看”的调查中,有81.7%的网友投了反对票,认为“微信涉嫌垄断,太霸道”;有8%的用户支持微信,说“微信的地盘微信做主”,其余用户则表示“无所谓”。 涉嫌垄断? 在上述调查中,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批判微信涉嫌“垄断”行为。从国内社交领域市场份额来看,微信也毫无疑问稳坐霸主地位。不过,从法理上,微信是否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而这个经营者首先需要居于市场支配地位。 那么,微信是否居于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推定经营者居于市场支配地位。微信虽然在国内即时通信领域市场份额超过一半,但是这个“相关市场”,并非指国内社交领域。 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对新浪科技表示:“相关市场的界定在司法体系中相当复杂,垄断地位不是单纯看市场占有率,也不是看装机量的。”他解释说,在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审理奇虎360诉腾讯QQ垄断一案中,判决结果为奇虎败诉,证据不足以证明腾讯QQ存在垄断行为。 虽然我国法律并非依照英美法系的案例法,但在多位律师看来,上述判决结果具备参照性,适用于微信。知名律师胡钢认为:“即时通信具有全球性,相关市场非常广阔,几乎是全球范围的,所以最高院如是判定。据此推论,法理上微信应该也不处于市场支配地位。” 从律师分析来看,微信似乎没有涉嫌垄断行为,那么当各种封杀行为指向竞争对手时,这种做法又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于律师表示,因为此次微信封杀是在自己的产品中进行操作,而一般法律上讨论经营主体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方式,会考虑以下两个角度的平衡。 一个是尊重经营主体的市场经营权,公权力不能干涉;二是在尊重市场经营权的基础上,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商业道德和市场竞争秩序。 而这种探讨,又比较耐人寻味,难下定论。他举例称,此前美国商务部对谷歌的判定是,认为其作为搜索引擎,有权对内容进行搜索权重的分配,比如将自家的产品权重排得高。 “这是自己的经营权,虽然可能导致其他公司利益受损,但不足以导致对有效的市场竞争的破坏。”他补充道。由此看来,微信的封杀行为更像是在自家地盘上自己做了主,任用户哭喊也无用。 当然用户有自己的不满和愤慨,也有选择其他产品和服务的权利。很多用户称由于影响体验决定弃用微信。在于国富看来,这是消费者进行的有效选择,说明市场处于有序竞争的状态。 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表示,按照反垄断法,垄断企业首先是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次存在滥用行为。而这两者目前皆存在争议。 赵占领指出,在微信“封杀”支付宝等应用的案例中,关键在于怎么判断封杀是否是有正当理由。他认为这是最大的争议。腾讯封杀的的理由是恶意分享涉及安全问题,这就要看这个理由成不成立。 他认为,如果其他互联网企业要起诉微信,依然将面临很多困难。因为反垄断法只规定了一些原则性的东西,对是否正当理由很难进行判断。 “连接一切” 时至今日,微信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即时通讯工具。根据腾讯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报显示,2014年第三季末,微信及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同比增长39%至4.68亿。这是一个亿万网民活跃的大平台。 但今天的各种封杀,使人们纷纷想起宣称“连接一切”的微信哪去了?这个“一切”要开始打上结实的问号。难道曾经说的“连接人与人、连接人与资讯、连接人与服务、连接智慧生活”只是华丽的广告词? 在商言商并没有错,但是微信封杀行为背后涉及的商业逻辑,似乎没那么简单。 真正的开放平台都会提供普适性的基础通用功能,也会开放接口给第三方服务商。而从技术层面看,微信此次封杀的功能,可以拆解为支付功能和第三方音乐服务。 资深互联网专家谢文向新浪科技表示:“在开放平台中,如果出现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平台禁止其提供常用功能,采取这种技术手段是常见的方式。谷歌也会在搜索图片中禁用微软产品,采取不合作的方式。” 谢文指出,一个平台所谓的“开放”是基础通用功能的单向开放和应用层面的全面开放。而基础通用功能作为开放平台安身立命的基础,是不允许挑战的;而应用层面第三方接口的对外开放应该是无歧视、无排他性的。 由于微信平台本身拥有支付功能,也通过滴滴打车等培养起用户使用微信支付的习惯,所以断然不会让这个基础功能,遭受来自强大竞争对手阿里的挑战。 “基础支付功能的开放性问题是一个商业判断的问题。”谢文说道。在他看来,平台本身通用功能是否开放、怎么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应该对竞争对手开放、是不是和竞争对手对等开放,诸如此类不是原则问题而是战术问题 。 但是,在基础层之上,考验一个平台是否是真正的开放平台,就要看其对第三方应用的开放程度。在开放平台中,苹果告诉虽然相对谷歌更为封闭,App Store审核严格加上有内置应用,但对第三方优质的应用并没有封锁态度。 不幸的是,在这一点上,微信没有因为步子迈到国外,就拥有国际化、全面化的开放态度,而是通过自有平台限制竞争对手,让用户失望。 谢文认为:“腾讯本身不是做平台出身的,而是通过自己做数以百计千计的应用,然后进行整合。微信严格意义上都不叫平台,而是系统。虽然加上各种东西像个平台的样子,但是如果排斥第三方应用,这样做并不好。” 在他看来,微信背上了腾讯各种产品的包袱,无法做到平等和公平。“如果是赚钱的产品自己做,不赚钱的让别人做,这就不公平。”他说道。 “一个以产品起家的公司,在做平台的时候,如何让自己的产品和其他产品在同一个公平环境进行竞争,如何把过去遗留下的应用级产品的分离出去,是腾讯需要考虑的,对平台也是有利的。不过分离会产生利益纠葛和动荡,没有那么简单。”谢文说如是说。 互联网强调“开放”精神,互联网产品强调“用户体验”,腾讯也一直以这两大精神卫道者的身份出现,但在这一次的“封杀风波”中,腾讯却用了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将竞争对手赶出了自己的地盘,根本就不顾及会不会伤害用户体验。 截止发稿前,被微信“封杀”的支付宝、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和天天动听仍未能正常使用。 微信的掌门人张小龙曾说过:“我们希望基于微信搭建一个生态系统,而不是我们自己把生态系统里面的每一块都给做了。微信希望建造一个森林,培育一个环境,让所有的生物或者动植物能够在森林里面自由生长出来,而不是要建造自己的宫殿。” 但微信的所作所为,让我们不禁要问:微信,说好的开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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