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已成为一种文化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Google是一个搜索引擎的名字,所以它是名词。Google是一种常见的网络动作,所以它是动词。Google还是对网站地位的一种客观评判,所以它是形容词。去Google,Google一下,看看你的网站有多Google。在今天,Google几乎成了人们使用互联网的一种重要方式,用《新闻周刊》的话说,Google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它使每个人与任何问题的答案之间的距离只有点击一下鼠标那么远。我们可以不去看新浪的新闻,可以不使用Hotmail的免费邮箱,也可以不安装QQ,但我们无法不Google。 在互联网已经成为一种瘟疫,让曾经热衷的人避之惟恐不及的时候,在很多网络企业为了拉升股价,纷纷去掉企业名称中的.COM的时候,在大家争先恐后地回归传统,淡化自己的网络色彩的时候,Google无疑是一个异类。Google因互联网而诞生,因互联网而存在,因互联网而荣耀。在整体沉沦的互联网企业中,Google的专注和执着,使它成为一种信念的化身,成为客观、公正的代表,成为技术改变生活的一个实例。通过Google干净得近乎呆板、朴素得近乎老土的页面,我们让自己成为无所不知的博学的人,明察秋毫的缜密的人,满腹经纶的高雅的人。 如果互联网对我们仍是一个有价值的东西,那么在多大程度上我们应该把我们的敬佩献给Google呢? Google不是第一家做互联网搜索技术的公司,之前的搜索引擎公司,包括AltaVista、Lycos、Excite、Infoseek、Inktomi在内,大都借互联网泡沫的东风,成功上市、融资,迅速膨胀,兼并或被兼并,很多公司后来转型做起了门户网站。这些曾经风光一时的互联网公司,今天大部分仍在亏损的深渊中挣扎。尽管曾经有过很多名声显赫的搜索引擎,但在Google之前,没有一家公司把搜索引擎做得如此有用,如此体贴。在接受PC World采访时,Google的CEO埃里克·施密特说,Google从其他同行那里吸取了两个教训,第一个就是不要过早上市,第二个就是要集中精力于搜索业务。“一些网络搜索公司总是试图在同一时间做很多事情,他们几乎把自己的本行都忘记了。不过,正是他们的‘不务正业’,Google才会有今天的成绩。” 今天,全世界访问量最大的4个网站中,3家采用了Google的搜索技术,80%的互联网搜索是通过Google或使用Google技术的网站完成的。目前Google每个月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超过2800万独立访问者,全球网民通过Google可以使用86种语言,搜索30多亿个网页及其网页快照,以及4亿多张图片,每个月Google被用户使用的时间为1500万小时左右。 面对一个如此强大的Google,有人认为,应视Google为公共事业,因为它实际上控制了互联网访问的自然资源。他们认为,Google正在成为互联网上的上帝,就像微软成为PC机上的上帝。Google可以轻易决定一个网站是否能被别人找到,决定这个网站的访问量,甚至决定着这个网站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但毫无疑问,Google这个上帝是一个信仰技术的上帝。与人的灵活性和主观能动性相比,Google宁肯相信机械的算法和程序。人通过设计程序来制定规则,然后把履行规则的事情交给程序去做。人很难做到客观,但程序却无法做到不客观。每一个搜索结果,都是程序按照规则自动排出的,对Google来说,这个结果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对自己技术理念的坚持,对技术先进性的自信,也是对用户的尊重。施密特说:“我们承诺在我们的广告业务中决不以任何方式影响我们的搜索。”因此对于那些为了金钱而改变搜索排名的行为,Google十分不齿。 我们曾听说过搜索引擎的“自信心定律”,即客户对自己有信心,才会花钱购买搜索结果,而花了钱的客户,也会给用户以信心。以Overture以及国内的百度为代表的一批搜索引擎,像发现金山一样地发现了可以被出卖的搜索结果。事实上,他们所谓的自信心与其所推崇的先进技术是相互抵触的。一个原本搜索排名就名列前茅的网站,不会为获得一个更高的排名而付费,肯付费的,一定是排名落后的网站。落后的网站通过付费获得的较高的排名,让再先进的技术都变得毫无意义。出卖搜索结果,实际上是在出卖用户对搜索结果公正性和科学性的信任,或者说,是金钱对技术的嘲弄。交互媒介SiteLab的创始人戴纳·托德说:“任何东西都可以卖钱。作为消费者,我很震惊,但作为广告客户,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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