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整合“风暴”袭来 监管需刚柔并济引导行业发展
来源:中国营销策划网 作者:李子木
互联网金融的“野蛮生长”伴随着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一同出现,这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集中暴露。特别是经历了e租宝、中晋系等这些恶性事件以后,这一领域正在被快速地“污名化”,甚至有业内人士称,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过度,即将走向终结。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P2P平台累计达4029家。不过,在蓬勃发展的表象下面,行业问题明显。仅2015年,全国新增问题平台1054家,是2014年的2.47倍。截至2016年4月底,全国问题平台数累计1598家,占全部平台的比例高达39.7%。 但是,“当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不是发展过了,而是发展不足。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才刚刚起步,大潮初起,远远没有到结束,或者说要消亡。”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日前由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主办、善林金融协办、中国产业网承办的“2016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研讨会”上表示:“互联网金融过去三年的发展第一阶段有一个小高潮,现在进入一个小低潮的阶段。未来,进入热点之后,再进行要素整合的初级阶段,会有一个更大的高潮。” 而“高潮”前的整合正在酝酿中。有消息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将于今年7月前完成摸底排查,11月前完成清理整顿及督查评估,并将于明年的3月完成最终的验收总结工作,监管层还提出了包括穿透式监管、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强化资金监测、加大整治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四项监管措施。 “加强监管正是为了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朝着更为健康和规范的方向去发展,我觉得互联网金融拥有无比强大的生命力,也有广阔的前途,但是如果不解决好安全和健康发展的问题,它就会受到瓶颈的制约。特别是对从事这个行业的企业来讲是要求自律性很高的,所以只有做到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创新发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产业才能够行稳致远。”中国经济报刊协会会长莫新元表示。 随着全国范围内的互金专项整治活动的推动,不少平台也在进行整改,积极迎合监管要求。 “我们应该建立自律机制,客户自己承担风险的法律约定,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应该尽快地制定自我承担风险机制。”善林金融总裁曹国岭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从互联网金融的机制上,要研究出准备金的制度和挤兑的应急方案应该给行业一个标准。在目前没有标准的情况下,互金企业应该按照集团公司治理的模式制定一个补救方案,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如何去解决。这是每一家互金行业应该意识到的最大问题。” 同时,有学者指出,要避免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要么不管,一管就死”的局面。 黄震强调,“要注意柔性监管,中国过去遇到的问题就是刚性监管不介入,市场就乱,一管就死。” “怎么破解市场和政府的二元关系?要增加柔性,增加第三方组织,就是社会组织。”黄震说。 他倡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柔性监管,大行政府监管的职能。另外行业的俱乐部、协会、学会等可以参与其中。 “互联网金融要进一步建立监管体系,因为从监管理念到监管模式的构建是动态发展的。”黄震表示,治理互联网金融单一的手段各管一段都不行,必须要打造一个新的综合体系出来。我们的一行三会各管一段就会出现夹缝,所以要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把金融消费者保护起来,要成立金融信息监管的机构,对于金融信息的传播监管起来。指导意见是十部委共同发布的,以及整治互联网金融是14个部委共同的行动,这就是更大规模综合体系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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