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误解:在概念热潮中走钢丝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方兴东
没有过时的商业模式,只有失败的企业;没有永远正确的商业模式,只有暂时热门的概念。概念一次次的潮起潮落,是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永恒的游戏。 任何商业模式都有成功的机会,而且都只有极少数成功的机会。任何热潮都是为了营造一种氛围,目的是让人跟进,包括媒体的跟进、市场创业的跟进、投资者的跟进以及股市散户们的跟进。无论是ISP、门户、ICP、B2C,还是B2B、ASP、P2P、IDC都会拥有短暂的风光,在起和落之间,都会留下少数辉煌的成功者,也会留下许多凄惨的失败者。成功的是最敏锐的创新者和概念的最初期鼓吹者,而失败的就是头脑发热、纷拥而上的追随者。这是所有互联网概念(不论大小和贵贱)的共同命运,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局,更是资本市场游戏的根本动力源。 我们千万不要简单地让概念主导我们的思维和判断。目前互联网产业的领导者们,恰恰都是过时、落伍概念的忠实贯彻者:AOL、Yahoo、Amazon、eBay,甚至正在失宠的B2B的领军者。其实别说互联网,就是钢铁、农业、石油等等最土的商业模式不也好好的发展着。而不论是什么行业,不会有任何一个掰“概念”棒子的狗熊能够成功。因此,我们不应该成为概念的奴隶,而应该努力去成为这个概念所代表的领域的领导者,这才是一种可以持久,而且必然会有巨大回报的事业。任何人都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新概念的倡导者,而让别人来追捧。 即使是ASP、P2P、IDC等热门,也不可能有许多成功,他们的热度持续不了半年。那时侯无数盲目的追随者将品尝今日B2C受弃时同样痛苦的滋味。目前,有一些国内公司,创立时间很短,但是既赶过ISP的潮流,也抢过B2C的风头,也没有落下B2B的浪头,现在更是ASP、解决方案等新概念的弄潮者。可是,丝毫没有成功的迹象。因为,即使在美国也没有哪一家公司是靠不断赶潮,不断改变商业模式而成功的。尤其是比较成型的规模公司,改变商业模式是第一大忌,可能是自己断送自己的捷径! B2C有前景吗?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可能从资本市场得到真正的答案。而最终要看市场和用户:网上消费究竟有没有市场?是不是大势所趋?网上消费会不会成为未来主流的消费模式?网上消费市场是不是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几年来,尽管B2C的风水在转,但是这些问题的答案没有真正改变。只要B2C继续增长下去,只要网上消费的客户满意度继续提升,只要网站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模式,资本市场必然还会重新捧起B2C这只“臭脚”。 当然,美国300多家上市的B2C公司,实在是太狂热了,大批的淘汰是必然的。残酷的达尔文式的生存淘汰会持续下去,直到达到新的“生态平衡”为止。因为他们当中许多公司都象今天B2B、ASP、无线、宽带的追随者一样,是市场热潮的获益者和牺牲品。 但是可以肯定,各个B2C领域的领导者们前途必然是光明的。他们会重新被资本市场的分析家们抬起来,就象他们当年狂热追捧,又狠狠贬弃一样,丝毫不会感到有什么不妥。我相信这个时间不会太远了。2001年,B2C会被重新“发现”。虽然,那时他们的快乐是建立在B2C的废墟之上的。2001年,在B2C的残骸上锤炼出大量的“黄金”将是资本家的最大快乐之一。因此,王峻涛在8848分家是,依然抱定B2C,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中国的B2C虽然任重道远,但是如果能够坚守住中国B2C老大的位置,等到B2C概念回暖,必然是极具价值的。“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是网络价值的真谛。 B2B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方向,但在B2B上取得成功也是曲折、漫长而惊险的。 概念热潮是资本市场运作中最重要的利用工具。但是由于时间持续较短,对企业的发展就非常微妙。因为即使美国互联网最典型的成功创业历程,也是需要很长时间:一般创业前1-2年热潮未到之际,公司要在新商业模式的摸索中艰难前进;然后概念热潮起来时,进入第3年的公司初步确立行业优势,在热潮当中及时谋求上市;上市后就获得巨大资金,热潮退去,大量的追随者由于落差,虽然普及教育了市场,因资源退去和缺乏而死去;2-3年后,也就是公司创立5年以上,市场初具规模,就可以开始谋求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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