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特点刍议

网络传播特点刍议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蒋海斐

(株洲工学院  传播系,湖南  株洲  412008

  要:当前,关于网络传播的特点主要从技术层面加以描述,这一观察角度是否妥贴,本文对此提出质疑,以待商榷。传播的目的在于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从传播的本质出发,本文就传播的异质性特点在网络传播中的地位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传播;网络传播;互联网;

一、网络传播特点描述现状综述及其评价

当前,关于网络传播特点的描述,择其大端约可归为以下几个方面,即,1)海量信息;(2)空前的强时效性;(3)多媒体功能;(4)交互性与易检性;(5)全球性与个性化。从传播的本质观察,这一观点似乎不无值得商榷之处。

互联网是否等同于网络媒体。从互联网(Internet)不长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互联网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军事应用-------- 科研应用--------网络媒体三个时期。在前两个阶段,互联网用于专业目的,不对一般用户服务,所传递的信息自然也以军事、科研方面的为主。万维网的出现,使互联网的发展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信息得到空前丰富,服务对象得以空前扩大。只有到了这一阶段,互联网才确实具备了上述所说的“五大”特点,才在技术和信息内容上具备成为网络媒介的基本条件。但是,具备基本条件,并非意味着互联网就是网络媒体。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媒体不是网络的全部内容…Internet实质是以技术来实现很多功能的一个平台。…也就是说,只有当国际互联网被作为传递各种信息,特别是新闻信息的技术手段,而不是商业手段、教育手段时,它才具有传播学、新闻学上的意义,”才能成为真正的网络媒体。

网络媒体的特点是否等同于网络传播的特点。媒介是传播的渠道,但是媒介本身不能成为传播的目的。传播的目的在于信息的交流与分享。无论是海量信息,还是空前的强时效性……等其它特点,都只是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介相较所具有的媒介本身的特点,而不是以互联网为媒介所进行的网络传播的特点。如果否认这一点,我们就很难解释清楚:同一媒介的传播何以各有各的特点,具体说,何以同是基于电视媒介的不同电视台和电视频道特点各异,何以同是基于电波媒介的不同电台、同是基于印刷媒介的不同报纸、杂志都能在竞争的媒介市场找到各自的立足点和发展机遇。

承认网络媒体与网络传播的差别,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的观点。关于麦氏这一耳熟能详的论点,无须饶舌,其致命的缺陷正如施拉姆所言,“讯息是讯息,媒介是媒介,二者相互影响但并不相互排斥。”虽然媒介与讯息孰轻孰重,不宜轻易断论,但是,媒介由谁掌握,传播何种讯息,如何传播讯息……诸如此类问题,仍将继续在网络传播中发挥作用。

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媒介和传播的最大不同,在于媒介作为一种传播资源,必须加以利用,才能从传播工具转化为传播。换句话说,媒介要成为传播,存在一个如何和能否实现的问题。倘若我们不得不承认网络的特点在网络传播上已有所表现的话,我们更加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网络传播目前并没有在总体上实现网络技术的特点。撇开技术因素不提,这里单就网络传播如何充分保证受众的个性化的问题作一分析。即使放到将来看,由于“无论从传播手段与传媒业发展的历史进程看,还是从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现状看,新闻与舆论影响的家庭化与个人化,不等于大众传播化为乌有,而只不过使大众传播不能像过去那样显著地垄断意见,决定一个人说什么、怎样说。”因此,在新的控制模式下,奢谈网络传播如何完全实现“一种媒介,多种声音”恐怕未必现实。人民网负责人何加正在论述了网络传播的优势后特别指出,“新闻网站的劣势也很突出,一定程度上说,目前的劣势更加值得关注。”具体从以下几方面作了总结:体制上的劣势,能力上的不足以及传统媒体优势连带产生的劣势等等。就笔者了解的我国上网的都市报而言,大多数仍然是纸质报纸的翻版,速度慢,在主题和背景资料集纳上欠功夫,缺乏多媒体链接功能,有待加强发展。由此看来,媒介的现代化的确并不等同于现代化的媒介。互联网的特点如何在网络传播中得以更大实现,困难不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乃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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